| 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7.26”车辆伤害死亡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16-10039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6-11-08 00:00:00 | 公文时效 | |||||||
乌海政办字〔2016〕44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7.26”车辆伤害死亡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7.26”车辆伤害死亡事故调查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故调查组组成人员
组长:程寅生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副组长:杜荣清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刘军市监察局纪检监察五室副主任
马三林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文胜海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队长
成员:李盛海南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
赵文峰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队长
孙广厚市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站副站长
李祥意市安监局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党维市安监局非煤矿山科副科长
齐鸣市监察局纪检监察五室科员
孙玉明海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二、具体分工
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公正公开”和“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的原因,提出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提交市政府。
邀请市检察院全程参与事故调查,独立对国家工作人员涉及渎职、侵权的情况展开全面调查。
市监察局全程参与事故调查,重点对国家工作人员监督管理中的履职情况展开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市总工会全程参与事故调查,重点对事故涉及企业劳动保护方面的情况展开全面调查。
市公安局全程参与事故调查,重点对涉及刑事犯罪方面的情况展开全面调查。
市安监局依法牵头展开事故调查,并重点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情况、企业有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展开全面调查,并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2016年7月29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