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建委政字〔2015〕50号签发人:朱晞伶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震后灾情排查工作的通知
三区住建局,市、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4月15日15时39分许在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发生5.8级地震,震源据我市约45公里,我市震感明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抗震救灾抢险工作,我委按照《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启动III级响应,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震后灾情排查鉴定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我市范围内的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具体工作
(一)三区住建局负责做好辖区内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震后灾情排查工作,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排查范围内的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受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排查情况进行统计。统计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地址、结构类型、规模)震后受损情况、损失预估。排查工作自2015年4月16日至4 月 30日持续开展,三区住建局要将最新的排查情况(附件2)于每日上午11:30时前和下午 17:30时前报送市住建委抗震办。
(二)市住建委房管科、工程科、建管科、城建科、公用事业科、住房保障科、物业科等机关各科室要对行业管理范围内的民用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做专项排查统计,要明确工作范围,责任到人,并将最新的排查情况(附件2)于每日上午11:30时前和下午 17:30时前汇总报送市住建委抗震办。
(三)市住建委将组织震后建设工程专家组对上报的受损项目进行核查并给出初步鉴定评估意见。初步鉴定评估意见由市住建委统一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0473-6987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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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