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乌海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乌海政办字〔2014〕62号)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14-10056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4-09-10 00:00:00 | 公文时效 | |||||||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调整乌海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 林 涛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韩永君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百会市商务局局长
王继平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员: 刘瑞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曹爱云市综治办主任
孙志宏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路蒙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李梦才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高 华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享林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俊峰市环保局副局长
薛汉山市农牧业局副调研员
贾永利市林业局副局长
陈卫东市商务局副局长
梁丁心市文化局副局长
陈君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剑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陈茂林市地税局副局长
高铁男市工商局副局长
云俊熙市质监局副调研员
范永林市广电局副局长
刘 暄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梁兰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辛建平市国税局副局长
田文内蒙古乌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杨振林人民银行乌海支行副行长
钱建国市政府信息办主任
吴建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撖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副局长陈卫东兼任。
(二)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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