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中央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和行动纲领,坚决扛起内蒙古“五个重大任务”,贯彻国家、自治区重大决策,落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城镇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十四五”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内发改环资字〔2022〕1465号),结合我市城镇发展和建设实际,按照城乡建设的总体部署,制定《乌海市“十四五”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经向相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已进行初步的修改完善。为使本规划更加科学、合理,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制度的落实,现将《乌海市“十四五”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初步成果依法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全体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本次公示时限为15天,从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止。公示结束后,将依据公示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法定程序形成最终报批成果。
意见反馈方式:
单位: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6987760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东街8号
邮编:016000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