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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2024/02/02 1.4w 阅读 232 点赞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要求,请认真开展以下工作:

  一、登录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www.ccea.pro),填报并提交 2023年度统计调查数据,网上点击上报并待网上初审合格后,打印统计调查表(需加盖企业公章),于 2024年2月20日前,报市住建局207办公室。新填报企业请登录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网址同上),在企业登录栏目进行用户名注册。

  二、在填报统计指标之前,请认真阅读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并对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的企业都应按年度依法填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分支机构数据,由总公司汇总上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子公司数据,由子公司自行填报,母公司不汇总子公司数据。

  请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填报。我局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统计数据检查核对,督促企业修改出现的错误,避免虚报、迟报、漏报统计资料的情况发生。对报送虚假数据或不按时上报的企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473-6987354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