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约谈部分欠缴单位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6152/2023-06077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分类: | 工作动态 | ||||||
| 概 述: | 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约谈部分欠缴单位 | ||||||||
| 成文日期: | 2023-08-02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08-02 15:45:4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为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8月1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欠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内蒙古中科装备有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家缴存单位进行约谈。中心副主任张梓浩及资金运用科工作人员参加约谈会。

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向欠缴单位告知相关责任和义务,并听取了各缴存单位的情况介绍,全面了解企业在公积金缴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详细询问企业对解决欠缴问题的具体思路和措施。为科学、合理解决企业欠缴问题,中心本着“维护职工利益,全力助企纾困”的初心,对欠缴现状提出合理性建议。
会议指出,考虑到欠缴单位目前经营困难、资金短缺等原因,中心同意欠缴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缓缴业务。按照相关规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补缴缓缴,确保职工今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
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监督力度,完善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制度,切实解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鲍丁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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