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19-10074 | 发文字号 | 乌海政字〔2019〕19号 |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9-12-25 00:00:00 | 公文时效 | |||||||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乌海政办字〔2018〕40号)要求,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全市各区人民政府、26家安全生产责任部门以及11户中央直属企业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优秀的单位(28个单位,按得分多少排序)
乌达区人民政府、海勃湾区人民政府、海南区人民政府;
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旅游体育发展委员会、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乌海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民政局、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邮政管理局、气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管委会、乌海机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车务段、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乌海销售分公司、包钢乌海矿业公司。
二、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良好的单位(11个单位,按得分多少排序)
市水务局、林业局、环境保护局、农牧业局、园林局、国土资源局、烟草专卖局;
中石油乌海销售分公司、乌海电业局、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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