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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企业的通报(乌海政字〔2014〕40号)

2014/04/11 1.9w 阅读 428 点赞
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企业的通报(乌海政字〔2014〕40号)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14-10023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4-04-11 00:00:00 公文时效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企业的通报(乌海政字〔2014〕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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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滨河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13 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6.41%,超额完成了当年节能指标,高于自治区平均下降幅度,特别是工业节能取得了突出成绩,为顺利实现“十二五”确定的节能目标奠定了基础。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海勃湾区人民政府为节能工作先进地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节能工作先进部门,各奖励30万元;授予神华乌海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为节能工作先进企业,各奖励10万元。

希望受表彰地区、单位和企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创佳绩。各区、各部门、各企业要以受表彰地区、单位和企业为榜样,努力争取节能降耗工作新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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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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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府文件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