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海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乌海政办字〔2014〕33号)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14-10034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4-05-15 00:00:00 | 公文时效 |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海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乌海政办字〔2014〕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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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滨河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系统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市政府决定成立乌海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冀晓青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献齐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雄文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刘瑞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李业勋 市政府副秘书长、应急办主任
吴红顺 海勃湾区政府副区长
乌达区政府副区长
王俊平 海南区政府副区长
亮 梅 市教育局副局长
马洪柱 市公安局副局长
卢振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副局长亮梅兼任。
(二)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2014年5月5日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系统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市政府决定成立乌海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冀晓青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献齐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雄文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刘瑞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李业勋 市政府副秘书长、应急办主任
吴红顺 海勃湾区政府副区长
乌达区政府副区长
王俊平 海南区政府副区长
亮 梅 市教育局副局长
马洪柱 市公安局副局长
卢振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副局长亮梅兼任。
(二)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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