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乌海政字〔2015〕6号)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15-10002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5-06-15 00:00:00 | 公文时效 | |||||||
为了贯彻落实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4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乌海政发〔2014〕38号)文件精神,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组成3个考核组,对全市37个单位和14户企业201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和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
(一)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责任目标突出的单位(14个单位,按得分多少排序)
海勃湾区政府;
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安监局、市住建委、市煤炭局;
市教育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经信委;
乌海赛马水泥有限公司、海勃湾发电厂、中石油乌海销售分公司、乌海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电业局、华电乌达热电公司。
(二)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责任目标合格的单位(35个单位,按得分多少排序)
乌达区政府、海南区政府;
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行政执法局、黄河水利枢纽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林业局、市体育局、市水务局、滨河新区管委会;
市农牧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烟草专卖局;
包钢乌海矿业公司、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呼铁局乌海车务段、中石化乌海分公司、内蒙古西水水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热电厂。
二、2014年安全生产奖罚情况
按照有奖有罚、奖罚分明的原则,市政府对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年内发生一起死亡3人事故的海南区政府、乌达区政府,责成其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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