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海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乌海政办字〔2016〕40号)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16-10025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6-07-21 00:00:00 | 公文时效 | |||||||
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乌海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林 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韩永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瑞江 市金融办主任
韩向国 人行乌海市中心支行行长
于 江 市银监局副局长
冯文彬 市市场监管委主任
朱晞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张建凤 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
杨庆远 海勃湾区政府副区长
刘云兵 乌达区政府副区长
赵维厚 海南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杨 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牛维胜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 庆 市网信办主任
范永林 市文新广局副局长
李向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志宏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沛霖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朱月娥 市信访局副局长
刘 晅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赵孔章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超群 市维稳办副主任
要 义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付元胜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办主任刘瑞江兼任。
(二)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2016年6月10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