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乌海政办字〔2016〕36号)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16-10022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6-07-21 00:00:00 | 公文时效 |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内政办字〔2016〕99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于近期对各区、各部门2016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内政办字〔2016〕99号)中规定的督查内容为主,同时对市委、市政府与各区委、政府签订的《2016年乌海市各区党政主要领导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卫计委与各区卫计局签订的《2016年乌海市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相关内容进行督查。
二、督查安排
(一)本次督查于2016年6月16日开始,由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督查采取听汇报、查阅材料、实地调研、入户走访等形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督查工作人员在督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有关要求,轻车简从,减轻基层负担。
(二)被督查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督查工作,确保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此次督查同时作为对各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评估半年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评估。
联系人:任建民
联系电话:3998512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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