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乌海市2025年度第三批拟发放稳岗返还资金企业的公示

2025/09/03 6.4k 阅读 258 点赞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印发的《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8号)规定:“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经人社部门审核,现拟对内蒙古通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251户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并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9月3日— 9月9日),有对以上企业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裁员、企业信用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473-3158049

  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0473-3158059

  附件:2025年乌海市第3批稳岗返还资金拟发放企业名单(全市).xlsx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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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