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
政策通知公告

乌海市城市规划建设档案馆关于《乌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01/28 1.9k 阅读 333 点赞

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业:

  2013年9月11日,乌海市人民政府公布了《乌海市城市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办法》实施后,国家先后修改了有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作出新的规定,特别对档案移交时限、验收程序、收费情况等均有一定调整。根据这些规定,现对《乌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拟重新发布。

  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恳请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在充分调研、准确了解我市城建档案工作现状的基础上,对《乌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仔细研究分析,认真借鉴吸收。

  请将《乌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报送至乌海市城市规划建设档案馆办公室。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市民中心二楼204办公室

  联系人:张胜利、霍奕辰

  联系电话:2096991。

  附件:乌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