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退付开发保证金、拆迁保证金的声明

2019/04/10 1.4w 阅读 296 点赞

乌海市宏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鄂旗转运站、乌海市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元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乌海市宏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开发保证金至今未退付,鄂旗转运站、乌海市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元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拆迁保证金至今未退付,请以上企业于30日内来我局办理退付手续。逾期未退付,我局将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特此声明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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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