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乌海市依法登记的市区级各类社会组织共有465家,其中社会团体30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162家。截至2023年6月底,乌海市社区社会组织达到149家,其中,11家社区社会组织符合社会组织登记条件,在区民政部门登记;138家社区社会组织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进行备案指导管理。
社区社会组织是由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为主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
近年来,乌海市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采取依法登记和备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区民政局进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民间草根类社区社会组织,由街道(镇)、社区作为其业务指导单位实行备案登记。为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乌海市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的意见》《乌海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关于培育扶持各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开展民生服务项目的通知》,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基层民生服务项目,大力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全市建立了29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活动场所,各区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孵化出一批社区社会组织特色服务品牌,如“邻里理事长”、“老奶奶帮帮团”、“贺大姐工作站”、“暖心帮帮团”、“董大姐平安工作室”、“小巷管家团”等为代表的社区社会组织,积极为社区内困难群体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融入等各类关爱服务,协商、解决社区居民矛盾、纠纷,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我市逐步建立完善社区协商机制,坚持“党建引领、群众自治、社会参与、多方共治”,形成社区社会组织工作合力,持续推进由党组织牵头,居委会、社区社会组织、居民代表、物业公司参与,共同协商解决小区公共事务,共建和谐社区、共享治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