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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政策解读报备情况的通报

2020/07/28 1.7w 阅读 398 点赞
标       题 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政策解读报备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11150300MB14571840/2020-01799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公开日期 2020-07-29 09:23:22 公文时效
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政策解读报备情况的通报
作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站点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8〕79号)和《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乌政公办发〔2020〕8号)要求,现将全市2020年第二季度政策解读报备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政策解读报备情况

  2020年第二季度政策解读报备总数为40件,其中三区解读13件,部门解读27件。

  截止7月10日,各区按要求完成2020年第二季度政策解读报备工作。各部门中,市金融办、市生态环境局3个月未向我办提交报备表。第二季度全市对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共计40人次,其中,三个区中海勃湾区解读内容较多;市直部门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农牧局部门正职履行政策解读职责较好,解读内容较多。

  二、政策解读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政策解读数量和质量较去年同期有了很大提升,解读的形式和发布渠道得到了进一步丰富,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报备审核把关不严,错报率较高。个别部门对政策解读认识不到位,泛化政策解读情况较为严重。通过对政策报备情况审核发现,个别地区和部门将撰写的新闻稿件、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泛化为政策解读,转载上级机关政策解读文稿、通过新媒体公开政策性文件的情况,纳入到本地区本部门政策解读中,且不提供政策解读稿件的发布链接,大大增加了统计梳理政策解读情况的难度。在第二季度中各区各部门共报备政策解读63件,其中有效报备为40件。

  二是平台作用发挥不足,同源发布率不高。个别部门没能厘清建设权威政务公开平台与丰富政务公开渠道的关系,在政策解读发布渠道建设上存在舍本求末,更注重通过新媒体渠道发布政策解读稿件,忽视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板块)建设,存在有栏目、无内容,有内容、无更新的情况,未能做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其他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大多数网站解读以转载国家和自治区解读为主,较少对本单位制定的政策文件开展解读。个别单位虽开展解读,但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相互关联不够,解读文件与政策文件页面无链接,不方便用户使用。

  三是政策解读月报备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各区、各部门不能按时报备的现象比较突出。近三分之一的部门不能在每月5日之前报备政策解读。《政策解读情况报备表》填写不规范,主要表现为解读形式不明确、发布渠道不具体、政策解读无解读人、无解读内容(无文件名称、发布时间、文号)、无解读稿件名称。

  三、政策解读工作要求

  针对我市政策解读工作中存在的以上问题,为改进提高下一步工作,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区、各部门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起草部门制定解读方案(明确解读方式)应与送审稿一并报送;文件印发后,起草部门应同步完成解读文本(确定解读方式)修改工作,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后发布。

  2.对部门制发的政策性文件,由制发部门负责解读;部门联合制发的,由牵头部门负责解读,联合制发部门配合解读。

  3.要求在报送政策解读的同时,附解读稿件的发布链接。并重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中的政策解读栏目,要求政策解读信息数据同源,在门户网站发布的政策解读,必须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中同步发布,避免存在有栏目、无内容,有内容、无更新的情况。

  4.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带头宣讲解读,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

  5.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政策解读工作相关要求深入开展自查整改,着力解决好本区、本部门存在的问题。

  6.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必须第一时间解读。

  7.解读政策要实事求是、有的放矢,从公众视角出发,力求通俗易懂。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传递权威信息,避免误解误读。

  8.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性文件必须第一时间进行解读,并按照要求及时规范报备政策解读情况。

  9.各区、各部门要重视政策解读工作监督考评机制,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对没有按照要求报备政策解读情况的地区和部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政策解读指标予以扣分处理。

  附件:1.各区2020年第二季度政策解读报备情况统计表

  2.各部门2020年第二季度政策解读报备情况统计表

  2020年7月21日             

附件1

各区2020年第二季度政策解读报备情况统计表

序  号

各  区

解读数量

解 读 形 式

解 读 渠 道 (次)

解 读 人

视频

专访

发布会

文稿

图解

培训

访谈

杂志公报

各级媒体

新媒体(微信)

报纸

电台

电视

网站

地区、部门正职

地区、部门副职

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

1

海勃湾区

10

4

5

1

6

4

4

6

2

乌 达 区

2

2

2

2

3

海 南 区

1

1

1

1

合  计

13

4

8

1

6

7

7

6

附件2

各部门第二季度政策解读报备情况统计表

序  号

部  门

解读数量

解 读 形 式

解 读 渠 道 (次)

解 读 人

视频

专访

发布会

文稿

图解

培训

访谈

杂志公报

各级媒体

新媒体(微信)

报纸

电台

电视

网站

地区、部门正职

地区、部门副职

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

1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9

6

1

2

6

2

1

2

1

6

2

教育局

5

2

3

2

3

1

4

3

农牧局

4

1

1

2

1

1

1

1

4

4

民  委

3

1

1

1

1

1

1

3

5

文 体 旅 游广电局

3

3

3

3

6

工业和信息化局

1

1

1

1

7

医保局

1

1

1

1

8

税务局

1

1

1

1

9

公安局

0

10

民政局

0

序  号

部  门

解读数量

解 读 形 式

解 读 渠 道 (次)

解 读 人

视频

专访

发布会

文稿

图解

培训

访谈

杂志公报

各级媒体

新媒体(微信)

报纸

电台

电视

网站

地区、部门正职

地区、部门副职

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

11

自然资源局

0

12

司法局

0

13

财政局

0

14

发改委

0

15

生态环境局

0

16

住 房 城 乡建设局

0

17

交通运输局

0

18

水务局

0

19

科技局

0

20

商务局

0

21

卫生健康委

0

序  号

部  门

解读数量

解 读 形 式

解 读 渠 道 (次)

解 读 人

视频

专访

发布会

文稿

图解

培训

访谈

杂志公报

各级媒体

新媒体(微信)

报纸

电台

电视

网站

地区、部门正职

地区、部门副职

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

22

统计局

0

23

应急管理局

0

24

审计局

0

25

市 场 监 督管理局

0

2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

27

信访局

0

28

金融办

0

29

区 域 经 济合作局

0

30

城 市 综 合执法局

0

31

人防办

0

32

退役军人事务局

0

合  计

27

3

10

6

4

4

1

10

3

3

2

8

4

5

1

                        说明:解读数量为“0”的部门为零报备部门,解读数量空白的部门为没有报备的部门。

上一条:

下一条: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