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海南区的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王某,高龄、独居,近期因病情加重卧床无法外出,工作人员在定期探访中及时了解到这一情况,通知提供服务类社会救助的专业服务人员上门为王某监测血压、血糖,并陪同王某聊天,讲述小区内的趣事及见闻,王某也逐渐打开心扉,缓解了他无法外出的苦闷。
为全面贯彻落实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制度,提高照料护理服务水平,全市民政系统积极推行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动态管理工作,提供制度化的基本社会保障和因人而异的照料护理服务,切实保障和维护特困供养人员尤其是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让救助工作更加温暖,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更有品质。
建立定期探访机制,保障特困供养人员生活安全。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加强农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协理员的作用,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开展探访,特别是对困难残疾人或重病慢病患者,详细了解实际生活状况和照料护理服务落实情况,及时与照料护理责任人沟通,落实照料护理工作,确保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
落实照料护理服务,确保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起居。每年定期开展签订照料护理协议,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落实落细。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自理能力鉴定,及时掌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健康状况,并严格按照能力评估结果实行分级照护,确保得到精准的照料护理服务。积极推行照料护理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失能、半失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体机能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特困护理等级,确保精准救助,进一步提升照料护理质量。
丰富关爱服务内容,提高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质量。印发《乌海市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方案》,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对低保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和不具备社会自理能力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照“一户一档、一户一策”的原则,在满足基本生活基础上,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由原来发钱发物的物质救助向社会融入、资源链接和能力提升等服务类多维救助转变,开展生活服务、健康管理、照料护理、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和资源链接等6类24项服务工作。对功能性障碍的困难高龄人员或失能、半失能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开展卫生清理、健康检测、孤独陪伴、心理抚慰等生活帮扶和照料护理服务,不断提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