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住建局开展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汛期安全检查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6152/2020-90105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工作动态 | ||||||
| 概 述: | 乌海市住建局开展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汛期安全检查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0-09-10 18:49:3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
入汛以来,我市多次出现暴雨极端天气,根据市委政府关于防汛应急工作部署,为认真做好强降雨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极端天气的不利影响,维护建设行业生产安全,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建设行业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8月28日,我局收到《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后,第一时间印发《关于住建行业做好当前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主管部门督促监管项目积极做好防汛防涝和应急值守工作,各相关企业做好项目自查,全力做好汛期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8月以来,随着降雨天气增加,市区两级住建主管部门加大巡查频次,重点对施工现场防汛值守情况,临时用电,塔吊、深基坑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安全排查,遇到强降雨天气,第一时间预警,并在雨后及时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项目安全隐患未完全清除前一律不得开复工。截止目前,各级住建主管部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350余人次,检查建筑项目130余项次,累计查处安全隐患224条,下发《建筑工程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经复查所有隐患已全部整改,整改率100%。经检查,项目现场应急预案基本建立完善、物资储备较齐全,均已制定了现场24小时防汛值守值班表。防汛期间,我市建筑工地一切正常,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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