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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0/03/10 1.1w 阅读 538 点赞
标       题 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MB14571840/2020-00029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公开日期 2020-03-11 17:17:36 公文时效
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站点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总体部署要求,持续强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和服务工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乌海市行政审批和             乌海市住房和             

  政务服务局                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3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总体部署要求,持续强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和服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投资企业和单位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力推行“网上审批全流程、系统监控全覆盖”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模式,注重强化工程建设项目代办帮办和前期咨询,不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与服务,全面构建“审批优、机制活、效率高、服务好”的项目管理服务体系,全力打造投资贸易首选区,持续提升我市政务服务营商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系统之外无审批原则。市、区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主辅流程并联跑”的审批模式,将涉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乌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内办理,不得在系统之外受理、审批、发证,切实做到系统之外无审批。

  (二)坚持属地主体责任管理和工业项目先行先试原则。按照工业项目层级划分实行属地主体责任,市低碳产业园管委会承担市本级工业项目全程协调代办职责;各区政府要根据工作实际,明确一个区属责任部门承担区本级工业项目全程协调代办职责。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类项目分别由主管单位承担全程协调代办职责。

  (三)坚持前期预审和咨询辅导原则。以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落地和推行联合审批为目标,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组织审批部门提前介入审批过程,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材料开展全方位预审查和咨询辅导,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实施化工类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已经优化实施社会投资一般性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基础上,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足我市产业结构实际,加快开展化工类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探索将化工类工业建设项目纳入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域,切实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效。

  (二)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咨询预审。市低碳产业园管委会和各区属责任部门要切实承担主体职责,组建工业项目代办服务专班,推行重点工业项目全程代办帮办服务,按层级牵头组织住建、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对项目前期手续进行咨询与预审,协调解决手续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工程建设项目分别由本层级主管部门承担前期咨询预审工作。市、区各相关审批部门要建立审批事项帮办机制,明确专人承担本单位审批事项的帮办工作,确保与代办服务专班形成工作协调联动状态。

  (三)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区。市、区政务服务部门要在政务服务大厅内开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区,设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对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综合受理,并相应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录入登记工作。凡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市、区两级职能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要全部进驻本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审批窗口并授权到位,确保实现进驻部门审批窗口与综合受理窗口的业务协同与联动。

  (四)认真做好审批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市、区各审批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的管理使用,严格按照规定审批时限做好审批业务办理工作,对于办件环节中存在的超时问题,要自行及时标注造成超时的具体原因;对于审批过程中存在的制约因素以及需领导关注的事宜,要及时将具体情况和解决建议报送本级政务服务部门。市、区政务服务部门要切实做好审批管理系统的应用推广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五)认真做好审批监管系统的推广应用。市、区政务服务部门要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监管APP,安排专人做好本级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办理的监督服务和统计汇总工作,对于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出现的超时以及审批进度滞缓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审批部门做好业务办理和情况说明工作;对于审批部门报送的制约因素和关注事项,要按项目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并相应完成监管系统的填报工作。同时,市、区政务服务部门要切实做好审批监管APP的应用推广,将审批监管APP安装至市、区相关领导和审批部门负责人手机中,便于依托审批监管APP实现对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以及存在制约问题进行实时跟踪掌握。

  (六)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定期调度分析制度。市、区两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定期调度分析制度,每月分层级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召开协调会议,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调度分析,并于当月25日前形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办理情况月度专报。各区月度专报要同步报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根据既定工作任务措施,明确本部门具体责任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任务清单,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牵总作用,积极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要求、按时限做好各项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区、各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综合评估,对进展缓慢,无故未按时完成任务的部门进行通报,督查结果将纳入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考核评价赋分范围。

  (三)强化工作宣传。各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和新兴媒体,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效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服务模式的宣传力度,做好公众咨询答复和意见建议征集工作,积极鼓励企业和群众参与改革、支持改革,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上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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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