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海市持续推进“选人、保障、培育、减负”四方发力,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为建设高质量社区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社区队伍建设,择优配强人才。指导各社区(村)采取换届选举、公开招聘、下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方式选配社区工作者,率先在自治区完成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全市现有社区工作者1191人,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人数达到21.4人,超过“十四五”末18人目标任务;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745人,占常住人口比例达到1.34‰,占比居自治区前列。
健全职业保障体系,增强职业认同。社区工作人才保障健全完善。全面落实《乌海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和《乌海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方案》,社区“两委”人员全部执行“三岗十八级”职业薪酬体系,截至2022年底,社区工作者月人均工资达4176.7元,居自治区前列,其中取得初、中、高级社会工作者资格人员可分别享受每月200、300、500元的职业津贴,激发了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强培训培养力度,激发队伍活力。逐年优化激励措施,对通过考试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报销考试报名费和教材费,整合线上线下的方式全面开展免费考前培训和督学促学服务,进一步激发各社会工作服务领域人才报考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积极性。免费开展2023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前线上培训,共800余人参加。为报考社会工作者人员免费赠送“中社网课”400份,开课率达到100%。
理清社区职能职责,推动减负增效。持续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精简和规范了社区工作事务,建立了社区准入机制,清理了不应由社区承担的行政化工作事务、证明事项和评比达标项目,厘清了6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14项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15项协助政府开展工作事项,有效推动社区工作者从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专注自治事务。